三篇文
不少人不知是閱讀的智障
還是不甘心
本是一椿鼓勵的美事
搞成像挖糞坑
一訪la mole時因驚艷一位20多歲的料理人
好心建議台籍年輕料理人來体會
半年多後的第四訪用餐間無心的閒聊
我問有沒有同行來吃
非常單純的小義及貝拉
才聊到那几位年輕料理人
我在四訪文也提及名字
是用一種讚美的心態肯定他們願意踏出來体會
一個多月後紅蝦指南公佈前第五訪再提及
沒想到几天後紅蝦指南公佈後第二天週六晚
連續几通未接來電
去電了解
有人去敬告la mole
不是看我文才去吃
用他們的名字來打知名度
不會再去用餐
對一個在台北人生地不熟的年輕小義面對這背景名稱雄厚對手的指責
壓力之大
從這line截圖隻字片紙就能了解
11/4晚上
請我刪文
那當然我不可能
其次請求我解釋他們沒有用他們的名字來打知名度的任何意圖
小義和貝拉只是因閒聊時回答我問題
是否看我文才去吃?
很重要嗎?
我文章有這麼說嗎?
打知名度?
我用了三篇文來說明及開導
本認為結束了
不料昨天深夜有人留言
嗆聲
我的格調
甚至祭出刑法310條
今天公開回覆
若你有必要
我願意用兩年時間陪你去法院走一趟刑法310條
今天新聞有一句
許多台灣人僅剩的驕傲是壓死自己的最後一根稻草
台灣許多人還沈溺在自我的優越感裡面
年輕人共勉之
樓下那几篇文今天留言的朋友就用這篇文一起回覆
此刻起我不會再回覆這件事
興安街3元6搬家後
乾淨些
樓上樓下冷氣也涼快多
來用餐比舊店舒服多了
和附近那家陽春麵一樣
夏天來這一定進到後面有冷氣有電視的小房間
但小心
進去時不要踢到那隻可愛胖胖的店貓
吃完開車去遼寧夜市買地瓜
順便吃綠豆米台目
台灣古早味米台目就是配綠豆
不是配紅豆
為什麼
我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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