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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去了要吃豬腳麵線的地方

倒霉成被小朋友污衊後的被告

我面對~~小花世代小朋友自稱是美食家音樂家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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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原告

世俗上有一專有名詞尤其在PTT上

有理行遍天下

堅持獨自應付不找律師

無奈之下

每次出庭前利用此机緣

看看有關刑法的資料

老師30多年的我深知學海無涯

研究了

法庭攻防及判例得失

法條適用

憲法

及各種大法官及司法院的解釋文

有點小小心得

在耳順之齡無奈之下未嘗不是一種收獲

 

這回在庭上用刑法310條第三項對告訴人大聲的正告家教的定義外

又引用了民國37年司法院的解釋文

請教法官

公然侮辱"人" 的解釋看法的適用

其他

等下個月地院此案最後一次辯論終審再提

想不到對方又提起

那告我一大疊中一件不干吃的事也不干他什麼

檢察官也不起訴

敏感到重提且竟要求再加重我罪責

我摸不著頭緒

才想到多年前還不知這個人時

有人連結PTT一有關拉麵肋排的討論串給我

KUNI在裡頭無厘頭的劈頭指名罵我嘴臭就是嘴臭

我又不認識他無端被他攻訐嘴臭

 

這一想

加上老師30多年閱人十几萬人以上的眼力

看出了一些端倪

 

趕緊要去吃更大份量的豬腳麵線

几回出庭後的華西街當歸豬腳麵線太小碗

想到歸綏街重慶北路的當歸豬腳很大碗

叫一碗碩大的後腳中圈

一碗麵線

一盤青菜

又再叫半碗滷肉飯

180

吃完過重慶北路對面的鯊魚煙攤

才剛出攤種類齊

一盤不要肉只要奇奇怪怪的部位

再喝保力達透米酒

 

當庭陳述刑法310條第3項~~當歸豬腳,昶鴻麵點

豬腳麵線去霉事~~華西街當歸豬腳,小王清湯瓜子肉 

 報派滿嘴狗屎被起訴後(一) 

報派滿嘴狗屎被起訴後(二)~~再訪豐舍(豐饒薌舍)壯漢也有柔情

開格六週年感言~~新北土城地方法院

 

歸綏街口鯊魚煙攤~~人去樓空的寧夏夜市 

林記鯊魚煙,阿華鯊魚煙~~鯊魚煙攤子的由來 

重慶北路老一輩火紅的鯊魚煙攤~~或許吧那一小撮新世代的新台灣人 

其林公佈前夕話當年勞工的米其林及五大酒莊紅酒~~延三老攤鯊魚煙保力達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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