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三少了阿美後去少了
vivi說
阿美農曆年後才會出來
本要去華亭街
上了一部台灣大計程車
門關上
一句好玩的對話後要減收我10元
非常熟悉的對話
這部計程車我坐過4次了
在台北滿街計程車太巧了
司机一聽我形容加碼減20
才一跳75的路程減20
我說那改去延三
司机一聽
超過100不收
下回再坐到他的車在他開口前先指認
車資半價
我說那我會讓你開到台中中華路夜市了
伊寧街口130拿100給他下車
這位文將大哥窩在車上十几小時用方式寓辛苦為樂
也帶給坐上他車乘客的快樂
上回當歸豬腳,昶鴻麵點 一樣計程車沿路碎碎念
下車看錶他說90
我也看到90
拿100
找我5元
抬頭再看錶跳到95了
同樣開餐廳對員工廚房大小聲
加上menu上几乎來自電腦網路的食譜
員工自己看就好
當然人事如走馬燈留不住
對客人也不尊重酒杯破叫客人自己掃
白眼黑眼
官網一再的用自己立場來規定
客人是否賤了
很愉炔下了計程車
汕頭牛肉麵
熱騰騰藥燉紅燒
一份青菜
一份牛肚
從小的記憶我的第一碗偷吃的牛肉麵
橋頭肉粽旁的
阿寶師台東鱔魚麵
生意非常好
但在延三算很年輕不到十年吧
油麵切過後再淋上生炒加勾欠的洋蔥鱔魚
甜酸辣味道調的不差
鱔魚炒的夠脆
吃完
祥記純糖麻糬
345一餐
品味會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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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交絕 不出惡聲 J大在官師未完結前還是不要點起戰火比較好。
想太多了 只是一篇消費端的感想文 職人在面對工作時的心態 如能用正能量的方式 會給雙方彼此愉快
對方沒說什麼了 J大卻想到就嘴 想想這樣其實挺不厚道的 小弟多嘴而已
我說了什麼造謠的事不厚道?
感覺上上篇回應文中就有火星了
有嗎?
如果真有餐廳洩個資 不用J大點名,旁人用猜也猜得到是那一家會
想太多了 本文只是一篇消費端的感想文
旁人無法置喙,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老J嘴的也都是事實
當然 出社會40多年了 我又不是白痴
J大多是了解後才會評論 要看當事者要由正面還是負面解讀
本格文字一向有本全可受公評 且都本教育的理念
是Reel就直說 沒必要捕風捉影 關係好的時候 直說多好吃多好吃 關係不好時 每篇都拿可以沾到邊酸一下 Reel如此 Kin如此 被列不受歡迎對象非空穴來風
Reel ?? 關係好的時候 直說多好吃多好吃 關係不好時 每篇都拿可以沾到邊酸一下 ?? 這兩句套在那些fake blog身上挺好的 Reel如此 Kin如此 ?? 這兩人文章本格很多 其中有正有負 找出我無中生有的文章 我道歉 難不成我正評文就是關係好負評就是關係不好 本格文字一向有本全可受公評 一一去翻 提出我不實虛偽之處
如果洩人個資讓人誣告,老J這樣算非常厚道了。
我只有早午兩餐素 沒有吃全素
To:#2 如果跳出來說話就中計了 老J正在佈局洩個資及反告誣告的反撃
我是諸葛?
依目前個資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洩漏個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罰金 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是有徒刑 看起來被告妨礙名譽只有罰300銀元 差很大
七樓的仁兄真是顛倒是非 "關係好的時候 直說多好吃多好吃 關係不好時 每篇都拿可以沾到邊酸一下" 分明就是板主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照直說好吃時 店家高興 關係就好 愛之深責之切 表現離譜時 無論是直評還是暗地提點 店家拉不下臉 關係就不好 不要當別人同您一般 這世道 多的就是像您這樣混淆視聽的人
味覺見仁見智 但 本格價值觀是非觀一定始終如一 我請他去翻一翻來打我臉
好久沒吃阿寶師台東鱔魚麵了 我也是好久沒來延三夜市了
天涼吃攤子好時机
也是給7樓的仁兄 老J十來篇Orchid及外出食記有無 "關係好的時候 直說多好吃多好吃 關係不好時 每篇都拿可以沾到邊酸一下" 能不能舉例說明一下
算了 放個屁又躲起來了 我的格經得起任何人檢驗
誣告罪刑度那麼重 奉勸苦尼公開對老j道歉 相信老j會放手
想太多了
文中那段突然冒出來”酒杯破叫客人自己掃”的段落,看不是在講那個店家。。。
本篇在告訴服務業者正確的心態 la mole的貝拉是餐飲新兵 但她的態度 每天從店中及網路中去了解顧客 店中真的缺失馬上修正 一些小白如燉飯收不好之類幼稚的話 也讓她及外場之後在客人點餐時正確的溝通教育
洩個資雖然時間及一些事情很巧合,但是打死也不會承認除非當事人說出。
這篇很單純 只是表明正常花錢客人的心情